龙治峰(党委委员、副院长)
协助院长负责学生、国防教 育、计划财务、国有资产管理、医务、技能实训、合作办学等工 作,负责共青团工作,分管学生处(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武装部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)、计划财务处(国有资产管理处)、附属 医院(医务所)、附属口腔医院、技能实训中心(校企合作中心)、团委,联系临床医学系。负责职责范围内和分管(联系)领域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、意识形态、党风廉政建设、保密、信访、安全稳定等工作,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要求,领导、检查、督促分管和联系系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。
终审 :吴海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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